青岛科技大学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招聘博士后启事
为加强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充实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研发力量,特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诚邀有识之士加盟。
一 招聘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4.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
5.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并在该领域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二 招聘主要方向
1. 电化学分析与生物传感;
2. 生命体系光谱分析;
3. 生命分析基质材料与探针设计合成;
4. 分析装置与器件研发。
三 待遇
1. 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工资和保险按国家、省市和我校有关规定发放(在职博士后原单位保留工资关系的除外)。
2.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各种资助及补贴待遇。青岛市补贴包括(具体情况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每人每年6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可申领20万元安家补贴。
(4)出站留青工作,配偶不随同来青,可申领每月500元配偶生活补贴,最多申领24个月。
(5)出站后留青创业,在创办企业实际运行六个月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3.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励。
4. 博士后出站后,考核优秀者将优先推荐到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工作,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推荐应聘学校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职位。同时推荐申请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并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享受青岛科技大学对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补贴、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方面的奖励。具体条件参照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5. 博士后工作期间,学校将积极支持和鼓励获聘人员申请和主持各类科研项目。
四 重点实验室简介:
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原为生态化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7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立项建设,2008年12月通过验收正式挂牌。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调整为肿瘤标志物传感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自获批建设以来,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不断强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突出高水平学术队伍及创新实验平台建设。目前已形成电化学分析及生物传感、生命体系光谱分析、生命分析基质材料及探针设计合成、分析装置及器件研发四个稳定且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围绕这些研究方向,制定了长期合理的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强化团队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优秀中青年人才吸引及培养的有效机制,引育并举,持续提升重点实验室研究队伍的整体学术水平。先后从国内外知名院校引进生化分析方向相关高水平博士10名,完善学科发展布局。目前实验室有教授27人、副教授18人、讲师12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重点实验室现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青千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5人、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山东省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人。近5年,实验室新增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11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金1项、国家863计划子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7项、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人才项目2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2项),横向课题17项,科研经费近7000万元。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类二等奖1项、山东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类二等奖3项、其他市厅级奖励13项,授权发明专利51项,发表高水平SCI论文783篇。
五 报名应聘方式:
凡有意者,可以联系重点实验室主任丁彩凤教授,邮箱:dingcaifeng@qust.edu.cn,电话:84022700。提供个人电子版的简历、学历 (学位) 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论文 (论著)及科研成果情况、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附: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satm.qust.edu.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