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信息简报
学术动态
会议通知
中国化学会第32届学术年会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招聘启事
 

一、实验室简介

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原为生态化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7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立项建设,2008年12月通过验收正式挂牌。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调整为肿瘤标志物传感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陈洪渊院士担任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丁彩凤教授担任主任。

目前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已建设了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应用化学、生化分析两个山东省泰山学者设岗学科;山东省生化分析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生命分析化学重点实验室;获批了教育部生化分析创新团队和青岛市优秀创新团队。自获批建设以来,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不断强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突出高水平学术队伍及创新实验平台建设。目前已形成光电传感与成像探针、电化学分析与生物传感、活性分子与生命过程光谱分析、分析诊疗装置与临床应用四个稳定且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围绕这些研究方向,制定了长期合理的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强化团队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优秀中青年人才吸引及培养的有效机制,引育并举,持续提升重点实验室研究队伍的整体学术水平。先后从国内外知名院校引进生化分析方向相关高水平博士10名,完善学科发展布局。目前实验室有教授35人、副教授16人、讲师7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重点实验室现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青千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5人、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山东省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人。同时,聘请了国内外本领域知名的科学家作为兼职教授不定期来重点实验室指导和交流工作。

二、流动站设站情况

实验室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应聘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本校培养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可不受此限制);

4.  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博士后待遇

1.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后虽不列入学校正式编制,但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工资和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在职博士后原单位保留工资关系的除外)。

2. 未曾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薪酬参照校内专技十级岗位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4 个月。学校设立博士后岗位津贴,标准参照教师十级岗绩效工资月发部分计算,最多发放24个月。

3.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各种资助及补贴待遇,青岛市补贴包括(具体情况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每人每年6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可申领25万元安家补贴。

(4)出站后留青创业,在创办企业实际运行六个月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综上,博士后在站期间平均年薪不低于20万元。

4. 外籍博士后社会保险,参照学校外籍教师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5.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与本校教师同样对待,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励。

6. 全职博士后出站时,达到学校规定条件的,纳入留校人员考察范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以到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查阅合作导师、招收意向、进站流程等相关信息。网站地址:https://renshi.qust.edu.cn/info/1217/1483.htm

联系电话:0532-84022700;

邮箱:dingcaifeng@qust.edu.cn

联系人:丁老师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

青岛科技大学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1年4月12日

 



 

 

Copyright 2018 青岛科技大学 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 电话:0532-84022693 邮编:266042 Email: dingcaifeng@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