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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会第32届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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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聘肿瘤标志物传感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青岛科技大学)主任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及《青岛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聘任暂行办法》(青科大党字[2011]81号)的有关规定,拟选聘肿瘤标志物传感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青岛科技大学)主任1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聘期

肿瘤标志物传感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青岛科技大学)主任1名,聘期五年。

二、选聘方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其中,校外人员应聘该岗位的,需到本校全职工作。

三、任职条件及选拔程序

1.任职条件

参加选聘的人员除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本校全职教学科研人员(或能够全职到本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本专业领域内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和学校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管理规定以及本实验室的有关情况。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

2.选拔程序

(1)公布岗位及任职条件。将岗位设置与任职条件等事项以文件形式公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参加选聘的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后),于2015年12月21日(周一)到学校组织部报名。由组织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答辩。在全校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会,组成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小组。竞聘人员在会议上就自身基本情况及任职优势、工作目标及打算等方面进行陈述和答辩,由评审小组进行打分和评议。

(4)校长提名。根据岗位需求及竞聘答辩情况,由校长提名主任人选。

(5)组织考察。由组织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6)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委常委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7)公示及任用。对拟任人选在校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正式任用,并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

四、有关说明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不确定行政职级,参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管理,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经济待遇参照学院院长执行。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竞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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